为进步我市市政和照明企业工程质量管理上的水准,增强建造工程质量创优认识,进步工程质量,充沛的发挥优质工程的演示引领效果,依据《宜兴市“陶都杯”优质工程奖评选方法》(宜住建[2022]16号)规则,经研讨,决议展开2022年宜兴市“陶都杯”优质工程奖(市政项目)评选作业,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:
1、2021年1月1日-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结竣工查验且查验合格的,已处理竣工查验存案表,通过一年运用查验,未发现严重质量上的问题和安全危险危险,且具有必定规划的市政、照明工程均可申报;
2、详细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详见《宜兴市“陶都杯”优质工程奖评选方法》,详见附件一、附件二。
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7日,请相关申报企业接本告诉后赶快安排申报,逾期不再受理。
1、宜兴市“陶都杯”优质工程奖(市政项目)由企业自愿申报。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担任,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招摇撞骗的,一经发现,撤销申报资历或评定资历。
2、对申报城市道路类评选项目,现场随机进行钻芯取样,取样成果经专家查核组确定,不合格的履行一票否决。
工程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宜兴市市政工程协会申报,申报地址:陶都路115号市住建局主楼106室(宜兴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)